四川省返乡下乡创业明星——魏大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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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返乡下乡创业明星——魏大旭

作者:区科技发展中心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4-15 10:41:33     浏览次数 :


创业之星——魏大旭(图1)

    魏大旭——1972.10月出生于四川省渠县回龙乡一个农村家庭,从1993.11月---1998.6月在广东务工,1998.7月至2005.6月在上海、成都等地从事中药材生意。2005年成立了四川宜华酒业有限公司投资200多万元,一直专心、专注、专业生产乌梅酒,还与当地农户签下订单,对乌梅鲜果应收尽收,而且用保护价收购,一举挽救了这一传统种植项目,仅此一项,每年至少为当地农民增收上万元。从原材料购进到后期加工、从产品研发到生产销售,他都要亲力亲为。他经常告诫员工要“本着良心做企业,产品看人品”他始终坚信“世界五百强,原来也很小”在理念上,始终坚持科学发展,反对跨大步。为了始终不渝的追求产品的生态品质,文化程度不高的他不忘抓紧补功充电,除了自学以外,公司还与西华大学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,他还几次东渡扶桑,去日本学习梅酒制作工艺,产品品质不断地升级换代。在达州市委、市政府和达川区区委、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通过魏总带领的企业团队一班人的艰苦奋斗,奋力开拓,“宜华酒业”异军突起,企业由小到大,由弱变强,到2015年,由当初的200万资产发展到现今的千万资产,都是离不开魏总的努力付出,目前公司实现2000余吨的生产能力,销售突破千万大关,已经发展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市场龙头企业,“乌梅山”也成为一个响当当的达州土特产品牌。从2005年至今,十年之间,通过魏总不断的努力和超常人的付出,曾多次获得各级部门的表彰和鼓励,“创业之星”、“市级重点龙头企业”、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、“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”、等等称号都纳入囊中,并于2014年发明了个人专利。

创业之星——魏大旭(图2)

创业之星——魏大旭(图3)

创业之星——魏大旭(图4)

创业之星——魏大旭(图5)

创业之星——魏大旭(图6)

     在魏总的带动下,携同公司于2011年,成为达州市达川区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,多次被达州市达川区委、区人民政府评为“示范新型经营主体,多次在西博会及农博会上获得特色农产品奖项,2012年自主研发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后,产品投入市场反应强烈,订单猛增,产值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400万元,同年乌梅种植户签下订单,应收尽收,而且用保护价收购,一举挽救了这一传统种植项目,仅此一项,每年至少为当地农民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。他还几次东渡扶桑,去日本学习梅酒制作工艺,产品品质不断地升级换代,乌梅酒为引领”的复合型格局,在达州市委、市政府和达川区区委、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由当初的200万资产发展到现今的上千万资产,销售突破千万大关,“乌梅山”也成为一个响当当的达州土特产品。不仅如此,他还积极参与脱贫攻坚,一是在达川区黄庭乡连心村、草兴乡燕山村、百节镇三牌村开展产业扶贫,与当地贫困农户120户(其中:建档立卡贫困户27户)签订了“帮扶贫困村种植乌梅协议”、“帮扶贫困村种植稻谷协议”, 公司无偿对帮扶贫困村乌梅、稻谷种植户进行技术指导,并以高于市场价15%的收购价“应收尽收”所有乌梅、稻谷,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58.68元,(其中: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22.95元)。二是在公司合作组建的乌梅种植合作社及乌梅酒厂解决了贫困农户40户(其中: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)就业,公司无偿对就业人员进行就业前技能培训,就业带动贫困户增收33.89元,(其中: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9.868元)。三是对石桥镇等地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进行捐款捐物,帮助贫困户脱贫,社会带动贫困户增收1.28元。

    认真履行社会责任,一是合作组建专业合作社,带动合作社成员发展乌梅增收,并且进行二次返利;二是实施订单生产,按高于市场价收购乌梅带动农民增收;三是大量收购非订单基地乌梅,解决农民农产品销售问题;四是积极解决农民就地务工,公司常年务工人数达80余人;五是积极参与脱贫攻坚,广泛开展产业扶贫、就业扶贫、社会扶贫,积极参与慈善事业,积极捐款捐物,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;五是强化质量安全管理,确保产品质量安全、生产安全,加大资金投入,积极开展科技创新、节能减耗,强化环境保护措施,现实产品生态、环境友好;六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、工资奖金足额发放,全面落实员工基本福利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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